11月25日下午,我校2016年度科技工作研讨会在同步辐射实验室二号楼一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各学院执行院长、各重点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中科院重点实验室)主任、党委组织部、财务处、资产与后勤保障处、先进技术研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领导,科研部全体人员及科研秘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朱长飞副校长主持。

科研部罗喜胜部长作了年度科技工作报告。他全面总结了我校科研人才团队、项目、经费、工程、平台、成果、转化等工作,分析了高校科技改革发展新形势,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精神,对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等内容作了深入解读。同时他还总结了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部署了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学校将进一步依托学院部署面向自由探索的青年创新基金,依托重点科研机构部署以目标为导向的创新团队和重要方向项目培育基金。
科研部副部长朱霁平报告了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情况。为适应新的国家政策,根据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进一步修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纵向项目经费的间接费用核定、使用、预算调整、结余经费等方面的管理。
科研部副部长李俊报告了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加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意见》(中办发〔2016〕3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进一步规范横向经费使用,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规范横向经费中的间接费核算与支出以及结余经费使用的内容。他还介绍了我校在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根据新的国家政策要求,学校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集中在科技成果的处置方法、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交易机制、收益分配、领导干部的成果转化规定以及兼职取酬、离岗创业等方面的管理。
参会人员针对上述三个管理办法,围绕学校科研队伍、经费管理、科研条件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

朱长飞副校长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近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指明了科技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学校将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管理政策,优化管理流程,增强科研人员改革的成就感和获得感,推进学校卓越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学校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产出重大科技成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科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