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5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疫情相关新闻发布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疫情相关新闻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疫情相关新闻发布活动备案的有关要求》,对我校涉及疫情防控和科技攻关的新闻信息,在向社会公开披露前必须向学校报批,并报中科院科学传播局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公开。凡未经备案审批同意,私自向社会发布疫情相关新闻的,将严肃追责。

一、报批程序

1. 涉及疫情科技攻关的新闻信息须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在真实性、学术性上进行审核把关,紧急情况可由执行院长/实验室主任审核。

2.学院保密负责人审核。

3. 科研部对学术性进行审批。保密办公室对是否涉密进行审批。

4. 党委宣传部受理备案,报学校分管科研、保密、宣传的领导审批,同意后上报中科院科学传播局。

5. 最终是否公开进行宣传,由“中国科学院疫情传播工作组”审批决定。

二、报批内容

新闻信息名称

发布形式(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发送新闻通稿、新闻网站、新媒体)

发布时间

发布地点

涉及媒体

关键词

发布内容

学术价值与社会影响

以上审批内容,如有纸质件请扫描或拍照作为邮件附件提交。如无纸质件,有关领导审批同意的短信、微信、邮件截图也可作为附件提交。以上审批内容应完整提交。

备案请发送:xcb@ustc.tsg211.com

联系人:杨凡  18919603623

 

          党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