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网站内容发布及管理的通知

党宣字[2016]6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发挥网络平台舆论引导、宣传教育等功能,不断提升学校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类网站内容发布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当前,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对高校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以及精神文化生活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加强和改进高校网络建设和管理,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
  二、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网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增强校园网站的思想性、教育性、服务性。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专门分管,确保本单位网站的建设管理规范有序;积极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网络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等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在校园网、BBS、个人主页上的动态,形成引导有力、及时准确、管理有效的网络信息管理机制。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不断完善立项和评估、上线审查、监测评估、年审、安全培训等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强网站内容发布的审核。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部门关于网站内容发布的规定,明确网站内容发布的审核流程。各院、系、科研机构、直属单位及党政机关各部、处、室的网站发布内容,由各单位明确一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核;校级学生组织网站由校团委负责人或授权其他工作人员审核;其它网站由网站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网站管理人员审核。
  各网站(包括个人主页)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规内容,不得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违反知识产权的软件、文件或数据;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对各类网站的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所属网站的监督管理,并确定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网站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新内容。加强对下属组织、机构(包括系、各类科研机构、课题组、项目组、学生社团等)开设使用的各类网站及个人主页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的规范性与及时性。
  特此通知。

中共图书馆VIP委员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九日